内蒙古包头市财政局切实履行财政职责
全面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为加快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包头市财政局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履行财政职责,着力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向纵深发展。
一是坚持“一个中心”,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包头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深刻认识市域社会治理作为事关市域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性。主要领导担任市域社会治理领导小组成员,亲自部署工作,分管领导负责各专项组具体工作,相关科室认真学习研究中央、自治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目标任务清单具体内容,准确把握市域社会治理内涵,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推进有力。
二是紧盯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牢牢把握总要求和目标任务,找准财政工作着力点,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将市域社会治理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同平安创建、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文明创建、群团组织作用发挥、“放管服”改革、民生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在合理安排本级资金投入的基础上,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政策,不断创新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模式,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做出财政贡献。
三是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推动项目建设,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2021年,通过采取市场化运营方式,邀请银行注资共同完成“12345”政府热线建设,并将热线话务人员政府购买服务经费列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积极筹措资金300万元,支持交管支队开展电动自行车免费上牌工作。包头市财政局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出累累硕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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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