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财政局:加强预决算公开工作 打造阳光财政
为进一步增强政府预决算透明度,提升预算管理水平,青山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积极打造阳光财政。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对《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制定的《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宣传力度,使各预算单位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对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强化公开主体的责任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工作,确保预决算公开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细化公开内容。将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决算管理,建立健全包括一般公共预决算、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在内的政府预决算体系,兜全政府“家底”,经区人大审批后向社会公开;同时将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报表及相关说明全部公开,亮出全部“家底”,公开不留余地。
三是设立公开专栏,完善监管平台。以政府网站为依托,各预算单位(涉密单位除外)均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信息公开平台专题专栏”、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下的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栏目集中公开。同时在全区统一集中监管平台进行公开,切实做到“双公开”,公开率达100%,保持长期公开,使公众找得到、看得懂、能监督。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做好考核工作。通过日常核查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年度预决算公开信息真实性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错误从速修正,逐步提高预决算公开信息质量,确保公开内容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完整。同时配合上级做好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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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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