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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财政局:“四举措”管好用好成品油价格
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包头市财政局:四举措管好用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近年来,上级下达地方成品油转移支付资金逐年增长,对地方交通基础设施交养护和建设起到了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包头市财政局通过强化四项举措,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推进区域交通高质量发展。

  一是规范资金分配流程。对中央、自治区切块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以因素法为主分配(涉及重大工程、跨地区投资项目以及外部性强的项目除外),市级部门一般不再直接分配到旗县主管部门和具体项目,实行支持方向和任务清单方式下达,由旗县区根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分配方案统筹安排使用,报市财政局和主管部门备案,提升县级财政统筹能力。

  二是明确资金下达时限。在接到自治区提前下达或预算执行中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30日内分配下达至各相关旗县区,严禁截留、挪用和调剂,促使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是建立常态化直达机制。建立常态化直达资金管理机制,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精准专项资金投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禁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切实加快实际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严格资金绩效管理。更加突出预算绩效导向,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事前绩效评估,事中运行监控、事后重点评价的闭环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同预算安排和政策退出挂钩机制,建立重大项目绩效督导问责机制,切实做到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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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