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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财政局:“三个重点”集中发力
高质量做好地方财政运行监测

  做好地方财政运行监测和分析是夯实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包头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工作要求,持续加强对“三保”保障情况、暂付款规模和债务风险动态监测,高质量推动地方财政运行常态化监测工作见行见效。

  一是重点强化“三保”运行监测,加大预算保障监管力度。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确保部门各项收入、上级转移支付等足项、足额编入年初预算,科学测算可用财力,优化预算安排结构,切实提高“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切实兜牢县级“三保”底线。实现地方财政运行监测报表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贯通,进一步提升多角度分析能力,强化监测结果的综合应用。

  二是重点强化暂付款规模监测,加大库款管理监管力度。按照“谁借出,谁收回”和“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做细消化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密切关注地方暂付款规模变化,建立对政府违规出借资金的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并将收支矛盾突出、债务风险高、暂付款规模大、库款水平低的旗县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实行重点监控。通过深入分析变化原因,严格控制增量,有效化解存量,避免出现暂付款过高、挤占库款的情况,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三是重点强化债务风险监测,加大债务偿还监管力度。加强基层债务风险的监测和评估,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在安排支出预算时,除必保的工资、运转、基本民生等支出外,足额安排资金用于偿还当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本息;严禁违规新增政府债务,合理控制债务规模,积极稳妥防范债务风险,确保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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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