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财政局:“四举措”保障2020年度内控报告编报工作有序开展
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包头市财政局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四项措施有序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一、提前布置内控报告编报工作。于2020年12月,提前布置2020年度内控报告编报工作,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表”嵌入决算报告,并与决算数据设置了勾稽关系,为内控报告编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及时下发编报通知,部署编报相关工作。向各旗县区征集有助于内控报告高质量编报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各旗县区按要求及时组织所属单位开展内控报告编报、审核、汇总以及报告数据质量自查等工作,确保内控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同时,通过“包头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群”及时解答各行政事业单位提出的问题,并与各单位进行交流互动,在“实战”中相互借鉴经验。
三、组织参加内控报告编报系统视频培训。2021年6月上旬,组织各旗县区财政部门参加“全区财政部门内控报告系统操作培训会”,认真学习了内控报告编报系统财政部门操作流程、系统管理、单位调整、数据管理及编报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等内容,为内控报告编报有序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认真梳理行政事业单位数据信息。根据包头地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引起的单位变动情况,及时向自治区会计处请示,对编报系统进行维护,将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单位信息进行调整,并会同各行政事业单位实时与编报系统支持平台公司进行沟通,确保包头市编报用户真实、完整。
下一步,包头市财政局将随时跟进各旗县区、部门、单位内控报告编报情况,以内控建设为抓手,认真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不断提高内控报告质量,通过“以报促建”方式深入推进包头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体系建设,为下一步开展行政事业内部控制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奠定坚实的基础。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