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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财政局:包头市“三步骤”盘活行政事业性存量资产

  行政事业性存量资产主要集中在房屋土地,为有效管理存量资产,提高存量资产的使用效率,包头市“三步骤”盘活行政事业性存量资产。

  一、“摸清底数,夯实基础”。确立“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资产清查工作原则和“前期筹备、部署培训、单位自查、核实检查、整改提高”的基本方法,重点对包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的出租(出借)、闲置情况进行清查,根据权属登记、用地性质、建筑结构等情况,分门别类予以统计汇总。摸清底数,为盘活存量资产提供数据保障。

  二、“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制订了《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分类处置的方案》《包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化解政府债务实施方案》等制度性文件,明确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存量闲置资产交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处置,市财政局行使监管职能,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和收益率。

  三、“多措并举,有效使用”。在底数清晰、制度明确的基础上,市财政局与机关事务管理局加强沟通配合,多措并举,持续推进包头市办公用房资产的有效利用。一是及时腾退超标的办公用房;二是合理调剂分配办公用房,解决了部分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在外租赁房屋的办公问题;三是将闲置资产评估作价用于化债;四是收回闲置房屋统一管理出租,提高了存量资产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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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