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财政:“五举措”加强自身建设
推进从严治党持续深入
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高标准党建为引领,突出财政部门政治属性,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各项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立场,以忠诚担当与党中央同心同德。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首要位置,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永葆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建工作新要求,继续创新财政党建工作机制,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
二、切实抓好党史学习教育。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市财政局将把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今年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财政工作有机结合,压实工作责任,把握正确导向,明确推进举措,加强督促指导,严明工作纪律,营造浓厚氛围,力戒形式主义,切实做到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真正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
三、着力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守牢意识形态工作主阵地,切实肩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坚持将意识形态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坚定不移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严从实纠正“四风”,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要以落实巡察工作“回头看”为契机,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助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着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正向激励、崇尚实干的选人用人导向,推动全局干部职工练就过硬本领,涵养以才立业的底气、补足开拓进取的锐气、树立真抓实干的正气,切实做到担当有为。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强化源头防腐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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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