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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兰察布市财政局:紧盯重点任务
全面完成2020年度各项财政工作

2021年3月16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2020年,在乌兰察布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中共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党组和全市财政系统共同努力,攻坚克难,开拓进取,砥砺前行,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减税降费叠加影响,全力以赴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以政领财。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把讲政治的要求贯彻到财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紧跟核心把大局,通过召开局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研讨交流、读书班,部署推进重大政治任务。优化队伍提效能,有序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军转安置方式输入优秀人才,夯实基层堡垒。从严治党保落实,修订完善了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清单、会议纪要拟制流程、考勤、请销假等管理制度,加强贯彻执行,工作效能增进改善。

  二、增强保障能力。加强经济形势研判分析,以积极财政政策对冲经济下行压力,坚持法定征收原则,做到应减尽减、应收尽收、应入尽入,促进收入稳定增长。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6.3亿元,同比增加6.5亿元,增长13%,实打实首次突破50亿元大关。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盘活存量工作力度,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全力支持重点领域和重要项目,做到应保尽保。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87.4亿元,同比增支16.2亿元,增长4.4%,支出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总量首次跨入全区前五。

  三、紧盯重点工作。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明确金融类债务“七个一批”16项化解措施,努力筹措财政资金,确保全年金融类债务到期本息按时偿还。积极通过展期、置换缓释刚性兑付风险。在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在企业愿意接受的基础上,兼顾清欠和实质性化债,启动了“资金+资产”的清欠模式,建立了“一个标准收购,一个主体向上,一个闭环管理”的工作新机制。截至2020年底,全市无分歧拖欠账款全部清偿。全年隐性债务化解完成年度任务的131%。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全年投入各级各类扶贫资金36.6亿元,扶贫政策落地见效,“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市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3.7%,整合涉农涉牧资金增长9.5%,专项投入只增不减。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不移推动绿色发展,累计投入资金19.2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年筹措岱海水生态综合治理资金9.6亿元,纳入专户管理、专项调度,应急补水工程、规划内建设项目扎实推进。加快生态修复,投入资金8.1亿元,深入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做好草原保护文章。全力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及时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应急保障机制,设立4000万元疫情防控周转金,开通资金拨付和物资采购“绿色通道”。全年投入疫情防控资金6.6亿元,全力保障医疗救治、防疫补助、设备物资采购等防疫支出。着力支持“六稳”、“六保”。稳住经济基本盘,会同税务部门全力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返还额由50%提高至100%。通过贷款贴息、降费奖补和风险补偿资金,撬动金融贷款约6.5亿元。争取乌兰察布市纳入全国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0.5亿元。投入债券资金4.7亿元,扶持物流业快速发展。兜牢民生底线,实行预算备案审查制度,建立“三保”支出协同联动和动态监控机制。将工资和部分民生类补贴资金纳入专户管理,并通过下层财力、加快库款调度和资金下达,坚决保住基本、兜住底线。大力促进就业,下达补助资金2亿元。加大对低收入和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力度,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亿元,惠及困难群众385.4万人次。加强社保基金收支管理,争取上级补助资金42亿元。推动学前教育和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标准增加5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应助尽助。提高生均定额标准,小学、初中统一提高50元,高中提高200元,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等化发展。补齐医疗短板,下达资金15.5亿元,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重点推动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改善住房条件,争取专项资金8.8亿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集宁区棚改收尾和农村牧区危房改造。

  四、持续深化财政改革。把深化改革作为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的关键抓手。完善市以下财政体制,明确了增值税和留抵退税市与旗县分担比例。推动简政放权,财政指标审批、下达精简优化,专项戴帽指标下达时限缩短至6天以内。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系统全面启用,管理方式由线下审核改为线上备案监督,基本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市本级投资评审工程类项目,专用货物、服务类项目限额标准全部提高到400万元。400万元以下项目,由部门单位自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评审。一般通用类货物、服务项目,不再办理投资评审手续。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全面推开。预决算公开内容细化完善,政府账本更加公开透明。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克服困难,真抓实干,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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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