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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盟财政局开展2020年度公务员、参公人员
第四季度平时考核

  为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对机关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科学评价干部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和《中共兴安盟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兴安盟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开展干部平时考核工作,促进财政事业发展和财政干部成长进步。

  一、健全组织领导,规范平时考核工作。成立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公务员平时考核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公务员平时考核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确保平时考核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科学制定考核标准,明确考核内容。以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对被考核人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进行综合考评,重点考核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性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内容,建立职责清晰、工作量化、动态管理、实绩公开的考核评价体系。

  三、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考核导向。将平时考核结果与日常管理挂钩。通过平时考核,及时发现干部在思想、能力和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岗位培训和业务指导等方式,督促被考核人弥补不足、改进工作。将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把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职级晋升、轮岗交流等的重要依据,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引导激励广大干部在本职岗位上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工作中,兴安盟财政局将不断完善考核制度、细化考核标准、强化结果应用,将平时考核工作作为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有效举措,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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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