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财政局
关于对基层财政“六稳”“六保”工作情况的调研
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是近两年来实现中国经济稳中求进的基本要求,2020年,突如其来的疫情严重冲击国民经济,党中央要求加大“六稳”工作,提出了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的新任务。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财政局围绕“六稳”、“六保”重点工作,强化责任担当,抓好政策落实,重点做好保基层运转各项任务。
一、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工作
(一)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对月营业额3万元以下、季度营业额达不到9万元的中小企业实行免税政策;将小微企业应缴企业所得税上限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调整为每月5000元等。从当前看,减税降费虽然对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带来影响,但从长远和大局看,起到了涵养财源的积极作用,对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兜牢“三保”底线
“三保”工作关系基层政府履职尽责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总体来说,地方“三保”现在由各级政府共同努力完成,主要是遵循县级为主、省级兜底的原则,中央财政也给予积极支持,建立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同时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对区县级来说,要全面落实好保障责任,牢固树立“三保”与疫情防控及经济恢复并重的政策导向,充分认识巩固基层“三保”在确保社会稳定、维护市场环境、提振市场信心方面的重要作用。要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我区在安排预算时,高度重视这项支出,把它排到最前面。一是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做好县级“三保”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的“三保”工作要求,对我区2020年“三保”预算安排情况进行审查,确保各地区“三保”预算资金足额安排;同时按月、按季要求各地区上报“三保”报表,加强对各地区“三保”的监测预警,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早发现、早解决;二是关注基层“三保”工作,及时争取各类补助资金,出现库款暂时短缺的情况,及时申请上级财政专项“三保”库款,保障基层“三保”库款需求。三是加大组织财政收入力度,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增强库款保障能力。2020年前三季度我区“三保”资金拨付77796万元,其中“保工资”41511万元,“保运转”2816万元,“保基本民生”33469万元。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严控非必需、非重点、非刚性和新增支出,着力盘活存量资产资金,及时收回沉淀资金,腾出更多资金下沉到基层,提升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一是压减一般性支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部门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并从节约办公经费、降低公务出行标准、严格外出审批等方面严控标准,挤出资金统筹用于城市建设发展和公共服务。基本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按照《回民区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2020年压缩一般性公共预算支出。按现行定员定额标准确定,实行分类分档编制,对单位超编人员一律不安排公用经费,行政人员公用经费按2019年压缩30%标准后再压缩30%安排,事业人员公用经费按标准核定后压缩30%。压减部门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最大限度统筹财政资金。2020年区本级“三公经费”安排304万元,较上年压减88万元,压减28.9%。将统筹资金重点用于保工资、保运转和保基本民生。二是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高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普惠性,财政资金投入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为民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保障,各类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保持在70%左右。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对财政存量资金的盘活力度,切实发挥存量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关注基层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采取合理措施化解到期债务,支持和帮助基层争取财政部建制县化债试点和债务化解奖补资金。五是支持我区招商引资工作,提升我区“造血”能力。
(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1.做好制度建设
为推进我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出台《回民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呼回财字[2020]112号)等文件,指导本级相关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逐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推动我区预算绩效管理的全面实施。
2.逐步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为了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我区从强化绩效目标和监控管理、推进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和部门自评、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探索建立事前绩效评估,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是逐步推进绩效目标跟踪监控。对预算部门的预算支出实施绩效目标跟踪监控,要求各部门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重点监控绩效目标的完成进度、预算执行情况和项目管理情况,对跟踪发现的管理漏洞和绩效目标偏差及时纠正,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促进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二是督促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为积极推进区本级部门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管理工作,组织区本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开展绩效自评,明确部门项目绩效自评的范围、方法和主要内容,并对各部门报送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自评表》的填报进行规范和要求。通过实施绩效管理,逐步规范了预算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提高了部门绩效自评业务水平。
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工作的规范化、合理化。开展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对扶贫资金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进行评价;2020年开展了2019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对2019年扶贫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开展了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纠自查工作,并积极落实整改。
四是督促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2019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梳理,要求相关部门认真对照绩效评价报告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优先保障绩效较好的政策、项目,减少财政低效投入项目,并要求将绩效信息向社会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五)帮助各类市场主体纾难解困
一是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国家出台了以下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二是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公交客运、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等。二是加快偿还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通过财政资金、审价核减、债务重组、土地收益等方式化解债务。截至10月31日,我区已化解民企债务3.6271亿元,完成全年化解任务的96.83%。三是落实招商引资政策,及时兑付税收奖励、投资奖补、扶持引导、科技创新等资金,截止目前拨付企业专项资金1519万元,有效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面对疫情影响、政策性减收等多重压力,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财税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征收管理。1—10月回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去年同期有小幅增长。按照现有收入进度,到年底我区预计完成收入16亿元,距人大确定的全年收入任务17亿元缺口约1亿元。影响预算收支执行工作的因素仍然存在:一是受疫情影响,财政收入增速持续放缓的局面没有改变,新增税源不足,缺乏新的经济增长点,财政收入的可持续性不强;二是财政支出刚性增长趋势没有改变,“三保”支出、“三大攻坚战”支出和各类民生刚性支出逐年上升,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预算平衡难度加大;三是按照政府债务化解工作方案将政府债务率降到合理水平目标要求,化解存量债务进一步加大了财政支出压力;四是暂付款金额较大,挤占库款,影响正常财政支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继续梳理政府涉企优惠政策,在已兑付企业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实现应兑尽兑,树立企业发展信心,维护政府信誉。二是积极筹集资金,加快推进清偿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三是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努力完成预算收入任务。完善征管措施和技术手段,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四是强化预算支出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刚性。厉行勤俭节约,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狠抓增收节支,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五是加大对“三大攻坚战”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预算支出及时、合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六是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新增债券资金,缓解地方财政收支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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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