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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财政局严把“五关”加强财政票据管理

  为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使用行为,促进非税收入规范征管,呼和浩特市财政局严格把住“五关”加强财政票据管理。

  一、严把领购资格关。针对首次领购票据的单位,必须提供书面申请和《收费许可证》等相关申报资料,经审核符合规定后才予以核发《财政票据准购簿》。

  二、严把票据发放关。坚持“凭证领取、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严格管理财政票据发放。根据领票单位的实际需求和当年用票计划,并结合领票单位票据核销及资金缴库情况,合理确定票据供应数量。

  三、严把票据保管关。完善票据登记制度,做到票据进出有记录,及时记录票据购进、发放、库存、核销等情况。定期盘点票据库存,确保票据购、发科学合理,确保账实相符。

  四、严把票据核销关。严格执行验旧领新制度,单位核销票据时,必须携带《财政票据缴验审核单》,经票据管理人员确认金额与财政专户的票款金额一致,方能办理票据核销。

  五、严把票据销毁关。保存期满五年的票据存根,需要销毁的,单位填制《呼和浩特市财政票据销毁造册表》,经票据管理人员审核后,方能按规定手续进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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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