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内蒙古财政新闻联播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报告

  一、职责职能履行情况

  (一)强化市场主体保护,加强政府采购监管,维护公平、透明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1.规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为,出台《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在政府采购流程的首个环节即编制采购文件环节,便制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减少对企业的限制或排斥情况的发生。

  2.开展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规定和做法的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第一时间下发《关于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规定和做法的通知》,重点针对财政部、财政厅提出的“十条做法”进行了全面清理。与此同时,积极优化采购活动办事流程,不要求提供不必要的相关材料;细化采购活动执行要求,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规范各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

  3.严格行政处罚程序,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格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在行政处罚中做到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依法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听证权,做到处罚程序合法,并按要求依法公开行政处罚决定。

  (二)净化市场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1.多措并举强化宣传。充分利用政府、财政门户网站、报刊媒体、微信等载体广泛宣传减税降费政策;在政府和财政局网站同步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及时更新调整,在门户网站公开设立了呼伦贝尔市乱收费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确保政策落地生根。根据市税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20年1至7月,呼伦贝尔市(不含满洲里)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1.24亿元,其中:2020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7.36亿元;2019年年中出台政策在2020年的翘尾新增减税降费3.88亿元。

  二、存在问题

  1.采购人采购意识不强,未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部分采购人缺乏主体责任意识,未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未严格履行采购人的责任义务,未建立采购内控制度或者内控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不熟悉,导致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是个别采购人存在采购倾向性,未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操作政府采购项目,在采购活动中存在蓄意提高采购标准,未参照《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编制招标文件,在采购需求参数设置上偏向中意的供应商等行为。

  三是存在采购人未及时退还保证金和未及时支付采购资金的情况,存在故意拖延退还和支付采购资金的思想和行为,部分单位退还、支付资金流程繁琐,需要审核签字的人员过多,导致用时过长。

  2.代理机构执业水平参差不齐,影响采购效率。一是部分采购代理机构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审核采购人提交的采购文件,剔除采购文件中具有排他性等不合理、不合规的条款,未同采购人一起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或按照有关规定,对评委会进行监管,核对评委会的评审结果;二是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在审核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时,未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未体现政府采购对创新、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等领域的政策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力度,强化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意识,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

  二是要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改变预算单位采购权责不对等现象,按照“谁采购、谁负责”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督促采购单位强化内部流程控制。

  三是不断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按照自治区安排部署,积极推进加入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工作,加快纳入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管理,通过新的政府采购运行和监管模式,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是本着宽进严管、服务政府采购市场的原则,采用公开征集自愿报名的方式,适时开展补充征集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的工作。

  五是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采购人的采购行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和评审专家的评审行为。

  六是畅通供应商质疑投诉渠道,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依法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市场。

  七是继续做好减税降费落实。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认真落实支持困难企业的相关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自治区出台的一系列税制改革、促进企业发展、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措施。

  八是继续做好减税降费落实。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认真落实支持困难企业的相关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自治区出台的一系列税制改革、促进企业发展、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措施。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