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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关心关爱一线教师 优先保障待遇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及实施方案,切实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两年来,市财政局多渠道筹措资金7657万元,全面提升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全面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

  一、教师地位待遇更加“受尊重、受关注”。为提升班主任专业化水平,鼓励优秀教师从事班主任工作,2017年,包头市开始推行中小学班主任职级制改革,小学班主任待遇由每班每月280元提高到800元,中学班主任待遇由每班每月360元提高到1200元。同时,根据《包头市民族教育条例》依法保障民族教师权益有关要求,市财政局切实落实适当提高民族学校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的有关政策,民族学校班主任待遇按同类普通学校1.5倍标准发放,即民族小学班主任待遇每班每月1200元,民族中学班主任待遇每班每月1800元。两年来,市财政局共拨付全市中小学班主任职级制改革经费5217万元,其中:民族中小学经费782万元。

  二、乡村教师提升更加“增活力、增底气”。为深入推进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加快城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进程,提高旗县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近两年,市财政局拨付城乡学校对口帮扶结对共建资金、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专项补助和岗前培训资金1849万元。其中:城乡学校对口帮扶结对共建资金798万元,主要用于市五区和外五区学校开展结对帮扶教学活动,提升被帮扶学校教学质量,有效解决城区学校“大班额”和“择校热”问题;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专项补助和岗前培训资金1051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包头市土右旗、固阳县、达茂旗“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年人均3.82万元)和岗前培训支出。

  三、教师队伍建设更加“有规模、有质量”。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基本满足包头市教育现代化发展需求,两年来,市财政局拨付教师培训经费、素质教育经费591万元。其中:保障全市“领航校长”“卓越教师”“学科带头人”等教育领军人才宣传培训、现场交流、成果推广和工作室建设等方面的支出550万元,“领航校长”“卓越教师”培养工程的深入推进,加快了包头市“专家型”骨干教师梯队结构的形成,全面提升了包头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用于市本级、旗县区名教师工作坊坊主培训和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经费41万元,旨在打造高素质教师团队,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和能力提升,培养一批师德高尚、教学能力突出、专业素质过硬的教师团队,带动包头市教师队伍能力素质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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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