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财政:“四举措”
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
为切实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支持保护耕地地力,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鄂伦春旗四举措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一、加强宣传,赢得支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和墙报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广泛宣传补贴政策,使广大群众清楚地了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意义,掌握补贴对象、标准、依据、兑付方式和时间等政策要点,赢得群众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使补贴政策深入人心,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发挥财政支农惠农政策效益。
二、规范操作,公开透明。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入户登记清册上门逐户登记核实,补贴资金的发放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补贴资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实行补贴名单、面积、金额上墙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号码,接受群众监督。
三、明确职责,分工协作。明确财政、农牧、乡镇各自职责,共同抓好补贴政策落实,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财政部门做好补贴资金的测算、发放和监管;农业部门负责核实全旗耕地保护补贴面积数据,及时提供准确无误的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补贴面积的统计和核实工作,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及信访维稳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或个人,将进行约谈和通报,对敷衍塞责、严重不负责并造成农民群体性上访等不良影响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四、准确高效,足额发放。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实行补贴兑付“一卡通”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资金安全、及时落实到户。在补贴发放后,及时组织开展补贴发放检查工作,检查各乡镇补贴发放情况,抽查农户获补贴情况,严防单位和个人以虚报补贴面积或报不符合补贴的耕地面积,套取、骗取财政补贴资金。
截止到8月末,鄂伦春旗共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7547.87万元,补贴面积107.68万亩,推进了国家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落实,促进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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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