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财政: 统筹协调、有序推进,积极开展政府债务管理化解工作
新巴尔虎左旗高度重视政府债务管理化解工作,统筹协调、有序推进,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可靠的偿债资金来源,及时足额筹集偿债资金。
一、加快清理甄别存量债务置换
依法依规开展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及时将地方政府债券到期本息纳入年度预算进行偿还。根据《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要求,将地方政府债券按照自治区转贷的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利率及债券年限,逐年将债券的还本付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或政府性基金预算予以偿还。
二、化解其他隐性债务
一是财政预算资金化解。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统筹整合专项资金等方式,逐年加大偿债资金预算安排力度,确保足额偿还政府性债务到期本息基础上,安排预算资金化解隐性存量债务。
二是土地出让资金化解措施。在准确核定全旗可出让土地储备规模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制定土地出让计划,确保偿债资金来源稳定、可靠。土地出让收入形成的收益在确保能够偿还年度政府专项债券到期本息的基础上,剩余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三是国有资产处置化解措施。对利用财政资金或财政偿还的债务资金作为建设资金形成的资产,全部财政由收回进行分类管理。将闲置国有资产进行变现处置,处置资产形成的收入全部上缴财政用于偿还债务。
四是通过PPP模式化解政府存量债务。认真梳理债务项目清单,工程尚未完工且可以转为PPP项目的,经与合同相对方的协商,按照PPP项目操作规范和流程重新履行采购程序。项目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对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进行审核,进而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对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存量政府性债务项目,纳入PPP项目库,做好在建项目转存量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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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