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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三落实”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
打通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落实”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打通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顺利实现全面小康,乌拉特后旗强化落实,不断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

  一、严格落实提标提补,强化资金保障责任。旗积极落实2020年度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标政策,快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简化资金拨付程序,特别是疫情期间,减少资金支付的中间环节,即确保了资金支付安全、又实现了快捷高效。

  二、严格落实救助流程,规范救助制度运用。旗对城乡低保、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孤儿、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生活保障性救助资金纳入社会化发放范围,按照“民政部门核定对象金额,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理发放”的程序,按时足额将资金支付到救助对象“一卡通”账户上;对临时救助资金建立备用金制度,实行“苏木镇审核审批、按月报备,民政局年底结算”的办法,及时实现救助。对所发放对象,各部门利用信息化手段线上监测与线下监管相结合信息公开,进一步压实责任、提升能力、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提供强有力的监管保障。 

  三、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规范资金支付使用。按照社会救助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财政局严格规范下达资金,严格按审批程序支付资金,用制度杜绝了资金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滞留。按照“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财政局主动作为,积极与其他各部门的协调工作,不断加强在社会救助资金监管方面的协作配合,不断增强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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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