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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三举措加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运营的监管

  为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新城区财政局制定措施,持续加强对区属国有企业投资运营的监管。

  一是结合区委巡察、委托审计、企业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区属国有企业在使用财政资金后续监管、财务管理、合同管理、账务处理等方面针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报告报区财政局备案。

  二是及时将《呼和浩特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转发区属各国有企业,形成“全市一盘棋”、上下贯通的责任追究体系,进一步规范企业投资运营行为。

  三是制定印发《新城区国有企业出资人权责清单》,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清单共确定17项审批事项,涉及企业重大投资、改制改组、财务监督等;13项备案事项,涉及企业规划投资、法律管理、财务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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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