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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市财政局:扎实做好“六稳” 全面落实“六保”
坚决稳住经济社会发展基本盘

2020年5月29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2020年以来,内蒙古通辽市财政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六稳”、“六保”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全力克服疫情冲击,坚决守住“保”的底线,筑牢“稳”的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一、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保障市场主体运行

  一是不折不扣落实落细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加快推动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恢复正常运行,截至目前,共为市场主体减税降费4.07亿元,其中减税2.86亿元,降费1.21亿元。二是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认真落实《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减免中小企业房屋租金相关工作的通知》,结合通辽实际,对承租通辽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及构筑物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020年2月和3月的房屋租金,1月和4月租金减半收取。三是真金白银投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年初预算安排政策奖励、运营补贴等资金2.69亿元,安排园区和国企转型升级资金1亿元,安排“助保贷”配套资金3000万元。

  二、落实就业补贴政策,保障居民就业稳定

  一是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大学生创业补贴资金,支持小微企业稳定现有就业岗位。截至目前,已拨付上级就业补助资金7131万元;拨付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资金112.35万元;市本级安排创业就业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推进创业就业相关工作的开展。二是“援企稳岗”补贴政策落实到位。疫情发生以来,市财政局迅速与人社部门对接,推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落地见效。通过网上审批办公模式,最大程度加快补贴发放进度。截至目前,共审核完成并拨付兑现265家企业的失业保险返还补贴1609.82万元,为维护就业总体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截至4月底,全市共到位扶贫资金11.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亿元;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亿元;京蒙扶贫协作资金1.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5亿元。二是提升困难人群保障补助标准,落实保障资金。2020年通辽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0元,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每人每年提高200元,其他困难人群保障补助标准均有所提升并按时足额发放。三是支持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保障教育投入。截至4月底,拨付教育经费11.6亿元,其中下达各旗县教育经费9.7亿元,预拨市直各学校经费1.9亿元,充分保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上半年维持运转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需要。

  四、稳定优质粮食市场,全力保障粮食安全

  一是稳定粮食市场,提供地方储备粮补贴资金保障。为稳定粮食市场,有效应对疫情等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2019—2020年全市计划储备地方储备粮24.41万吨,预计补贴资金1338万元。2020年制定了市级成品粮储备计划及补贴标准,计划应急储备地方成品粮4100吨,预计补贴资金152.45万元。二是确保粮食安全,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2018—2020年国家出台了优质粮食工程建设项目,补贴全市“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9473万元。市财政局正积极推动旗县市区加快补贴资金到位率,确保在2020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及资金拨付。

  五、稳政府投资稳外贸发展,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积极发挥好财税政策的结构性调控优势,打通产业链供应链上的“堵点”,补上“断点”,推动经济尽快转起来。一是通过申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等措施,努力保持政府投资强度,支持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2020年预算安排工程建设项目债券资金4.3亿元,用于支持智慧城市建设、新世纪大桥连接线及互通立交、西辽河部分河道治理等重点工程项目。二是申报上级专项资金稳外贸。截至目前,市财政局共获得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1163.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创新发展、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基地建设、进口博览会参会企业补贴、境外重点展会参展企业人员交通费和展品运输费补贴等,坚决在落实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为企业发展增添动力。

  六、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确保基层正常运转

  坚持预算源头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政府带头真正过紧日子,切实保障基层运转。一是认真做实“三保”预算支出。2020年全市安排“三保”预算253.9亿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34亿元,“保运转”预算23.2亿元,“保基本民生”预算96.7亿元。同时,积极申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和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二是加强“三保”运行监控。市财政局积极落实帮扶指导责任,加强县级“三保”预算执行约束和监控,建立“定期报告+重点关注”的“三保”预算执行监控机制,按月监控、按季分析“三保”运行,及时发现、处置问题隐患,确保“三保”运行不出风险。三是建立风险联动处置机制。加强县级“三保”风险研判,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报告“三保”风险事件,牢牢守住不发生突发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加强地方库款情况监测,落实县级“三保”库款调度应急支持机制,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求,保持适当库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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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