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内蒙古财政新闻联播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凝心聚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2020年3月23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财政局积极克服疫情影响,聚焦全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坚持优化财政资金供给体系,坚持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坚持强化资金监督管理,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和不获全胜不收兵的决心,凝心聚力做好资金保障及管理工作,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一、早谋划、早部署,严密布局资金筹集管理工作

  根据呼和浩特市脱贫攻坚推进情况及2020年重点任务,围绕脱贫攻坚“四不摘”、“三不减”、“一不降”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扶贫资金使用整合方案》、《关于实行财政、金融和社会资本共同助力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扶贫资金监督检查方案》3个方案,对扶贫资金的筹集保障、支出方向及监督检查进行了全面安排。

  二、强保障、多撬动,全力保障决战决胜资金需求

  聚焦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及统一规划,优先保障扶贫项目预算资金。2020年,安排市本级扶贫项目预算资金3.3亿元,确保扶贫资金投入与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相匹配。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积极推进与城乡建设公司等投资机构的交流沟通,探索产业扶贫发展基金及政府其他投资路径,通过金融扶贫贷款贴息、保险助推、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扶贫项目建设,支持能够吸收贫困户就业、带动贫困户增收的绿色生态种植业、肉羊养殖业、森林草原旅游业、传统手工业、农村电商等特色产业发展,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脱贫攻坚持续造血能力,提高资金保障水平。

  三、调结构、促统筹,有效推动脱贫与振兴有序衔接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把脱贫攻坚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乡村牧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把广大农牧民的生活家园全面建设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持续推进脱贫攻坚、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工作要求,根据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任务,调整部门间项目预算安排,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任务与乡村振兴战略。同时,继续坚持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向贫困地区倾斜的原则,对摘帽不摘政策的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占比超过3%或建档立卡贫困户在20户以上的非贫困村,予以财政资金倾斜政策,逐步将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带动的覆盖面由贫困村扩大到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有序提升基础设施功能功效。

  四、重绩效、严督查,严格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管理

  聚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瞄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重点项目,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在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环节的监管作用,对下达的各级财政扶贫资金,以实地督查方式,从资金下达时限、资金支付进度、资金使用规范等方面开展全面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资金使用不规范、资金闲置、滞留等问题加强信息通报,督促责任旗县和单位查找原因、总结经验,及时整改,提升财政督查工作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