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财政局:积极做好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
针对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状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财政库款保障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0]22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基层财政库款保障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内财库库〔2020]71号)文件要求,扎赉特旗财政局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威胁,把支持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作为当前财政工作的头等大事,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分工。为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御战,扎赉特旗财政局坚决落实旗委、旗政府相关决策部署,成立了旗财政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为统一领导安排疫情防控财政应急保障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常备不懈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调配合、措施果断、保障有力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盟、旗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随着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实施,明确责任分工,责任压实到人。
二、积极筹措资金,全力做好防控协调工作。积极主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经费保障工作,及时安排疫情预防、患者救治费用补助、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工作补助、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
(一)积极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尽快按规定落实各项补助政策,务必做好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决不能因为费用问题延误救治和疫情防控。
(二)旗财政局与旗人民银行做好联动机制,加强与商业银行的沟通联系,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准确支付相关疫控资金、及时清算及反馈退款信息,全力以赴保障疫情防控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商业银行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财政部门、用款单位做好应急资金调度和款项拨付工作,建立健全特别是节假日的应急资金调度保障机制,保障用款单位对应急资金的支付和提现等工作。
(三)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列入年初预算,及时、因需安排资金、专人专账进行管理,保证资金管理安全有效。
(四)多渠道筹集资金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保障,旗财政部门对防控资金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建立紧急预案拨款通道和“绿色通道”。如防控资金无法满足处置防控工作需要时,旗财政部门可提出动支预备费,超收使用安排等方案,特殊情况下应经领导小组批准,可先安排资金再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五)按照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开辟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最大程度简化政府采购手续,也可不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同时加快国有资产管理流程审核,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需要。
三、确保畅通信息,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按照规定建立日报制度,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将当日疫情防控资金日拨付情况报送至旗财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情况上报旗政府及相关部门。
四、积极做好宣传,最大程度做好科学防控工作。充分利用微信群、电子宣传屏、旗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加大疫情防控措施的宣传力度,教育干部职工和家属做好自身疫情防控,不信谣、不传谣,积极有效防控疫情。近日日,已经对办公楼进行了全面消毒工作,同时只开启前门,对进入办公楼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对来财政部门的办事对象做好身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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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