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和绩效目标编报工作
今年以来,乌兰察布市全面推动绩效评价和绩效目标编报工作。
一是市、旗县两级财政部门对2018年项目支出开展重点评价。每个旗县财政局选择不少于10个项目,乌兰察布市财政局选择12个项目分别进行重点评价。旗县重点评价结束后,要填制重点评价项目汇总表,附每个项目“评价报告”,报送乌兰察布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和监督科备案。
二是布置开展2019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市本级所有预算单位要对2019年项目支出全部进行自评。自评结果要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填制绩效评价汇总表,附所属单位“自评报告”,报送乌兰察布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和监督科以及预算科备案。各旗县财政局参照市本级绩效评价方式和流程,开展自评工作。
三是布置开展编报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工作。市本级所有预算单位在编报2020年度部门预算时要一并编报2020年度预算绩效目标,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范围是2020年度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不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单位编报的绩效目标,先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并填制绩效目标编制汇总表,经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和绩效管理和监督科审核后,送交预算科。2020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纳入“预算执行一体化系统-部门预算”中进行操作。各旗县财政局参照市本级绩效评价方式和流程,开展编制绩效目标工作。
四是加强绩效评价和编制工作考核。将2018年重点评价、2019年绩效自评和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分别列入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对本级预算部门和旗县财政局绩效工作考核范围,考核结果要报送市人民政府和旗县市人民政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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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