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财政局:三项改革顺利实施
改革创新是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包头市财政局将2019年作为“财政改革年”,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和管理创新,重点抓好改革任务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精神,推动包头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各级政府事权法治化、规范化,包头市财政局结合实际拟定了《包头市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经包头市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包头市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包头市政府印发全市执行。《实施方案》主要围绕配合做好中央、自治区财政事权的上划工作、推进市与旗县区财政事权划分以及完善市与旗县区支出责任划分三方面内容进行了总体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和地区的职责分工与实施步骤,提出了保障与配套措施。对上积极争取保障我市既得利益,提高财力基数;对下完善市与旗县区体制,提高旗县区财政保障能力。同时,进一步调整完善包钢税收分成体制,保障市与旗县区既得利益不受影响。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牵头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研究制定各部门具体改革方案和配套措施,进一步明确市与旗县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范围,完善市以下收入划分和转移支付制度,初步形成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清晰框架,为全面推进包头市分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包头市财政局结合包头市绩效管理工作实际,在全区率先草拟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并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市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此外,包头市财政局还配套制定了《包头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包头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包头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构建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预算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落实预算部门主体责任,全面实行绩效运行与预算执行“双监控”,加强结果运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实施国库电子化支付改革,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全面实行国库支付电子化,陆续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电子化业务审核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章制度的通知》,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同时,进一步完善动态监控系统,加强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资金管理。包头市财政局以动态监控预警规则为抓手,以监控分析通报为措施,通过制定监控规则、拓展监控范围、改进监控流程,全面实现对预算单位资金支付的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分析。逐步健全涵盖用款计划申报、资金支付方式、账户、现金管理、政府采购定点、三公经费等方面的动态监控预警规则,将监控规则实行目录化管理,印发预警目录,督促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全流程电子化实施后,预算单位可“足不出户”在本单位办理财政国库支付转账等业务,实现了预算单位全天候24小时无节假日限制的快速申报,总计节约燃料费、办公用纸约70万元左右,大幅提高了各部门单位的工作效率,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互联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现了“信息多跑腿,单位少跑路”,减少了人工干预,降低了违规风险。
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包头市纪委监委机关、包头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意见的通知》。同时完善公务卡支付报销流程设计,要求代理银行研究微信、支付宝等结算手段与公务卡的对接,优化公务卡结算管理系统,逐步推行“公务之家”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系统。各预算单位是落实公务卡制度、减少本单位现金使用的责任主体。包头市财政局要求各预算单位按照公务卡结算目录,严格报销制度,全面推行使用公务卡结算,减少公务支出现金使用,发挥其痕迹功效,促进公务支出规范透明,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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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