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财政局:保障四项教育经费足额拨付
做好中小学体、美、劳、卫生国防教育工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体美劳卫生国防教育经费的通知》(内财教〔2019〕625号),按照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的分配意见,呼和浩特市财政局下达了2019年体美劳卫生国防教育经费145万元,并严格明确每项经费用途。
一是学校美育经费(校园文化建设中小学管乐团经费40万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及教育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的美育发展备忘录及全区美育工作现场会精神的有关要求,重点打造中小学管乐团,提升校园文化品质,每个给予20万元支持经费,用于乐器购置和专项业务培训等建设支持经费。
二是学校体育经费40万元。其中,中小学体育活动支持经费,用于开展中小学体育活动、参加全区和全国体育竞赛以及体育项目特色学校建设;承办全区学生体育单项竞赛经费,用于给予承办全区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经费保障;全区冰雪活动经费,用于对开展冰雪活动给予经费支持。
三是学校卫生经费50万元。包含支持中小学学校卫生及健康教育活动经费;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经费,用于第八次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调研;中小学近视防控试点县、试验区支持经费,用于对教育部确认的“全国儿童青少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全国儿童青少近视防控试点旗县区”以及自治区确定的自治区级试点旗县区给予支持。
四是学生劳动教育经费(中小学劳动初中教育试点学校建设经费15万元),用于开展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试学校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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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