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财政局五项举措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
为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共同促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近日,包头市财政局组织预算单位召开了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推进会,研究采取五项举措全面推行做好公务卡结算工作。
一是建立由单位卡、个人卡组成的公务卡体系。由各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办理单位公务卡,由预算单位指定工作人员持有,仅用于单位公务支出与财务报销,以单位为还款责任主体。
二是全面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各预算单位要熟练掌握结算目录,按目录要求严格报销制度,凡纳入公务卡目录的事项,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三是实施现金动态监控。市财政局进一步完善动态监控规则,采用动态监控预警方式对违反规定的支付申请予以退回。单笔提现额度超过3000元的,将通过动态监控系统预警。
四是加强协调检查监督。市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协同配合,按各自职责加强执纪监督。并将公务卡使用列入市委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切实维护财经纪律。
五是完善考核通报机制。对公务卡使用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通报,通报情况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考核得分较低且未达标的,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联合部门将约谈、通报督促整改;整改仍不到位的,将按规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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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