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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财政五项举措确保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只增不减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优先教育,国之大计。包头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克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千方百计统筹各类资源,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力度,优先保障教育民生政策全面落实。

  一是加大教育投入力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始终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的重要讲话精神,2018年重点加大对教育三项改革投入力度,增加基础教育支出配套能力,落实自治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高中“两免”、学前教育资助等政策,全市公共财政教育支出54.5亿元,较上年增长7.9%,其中,市本级增长12.1%,高于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8百分点。二是加快教育支出进度。通过合理调度、及时下拨、加强日常督促和动态分析研究等举措,将2018年中央、自治区下达资金全部拨付到各旗县区、各预算单位。为提高地区、单位教育经费支出进度,实行资金拨付与次年财力安排挂钩机制,将年内结余资金的30%用于抵顶下一年度预算资金,倒逼各旗县区、各教育预算单位做实预算、完善程序、加快教育支出进度,全年全市教育支出进度达到94%以上,高于上年支出进度8个百分点。

  三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加大财力性教育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对下拨资金采取切块下达。依据全市各旗县区教育发展和支出需求实际情况,安排专项资金2.8亿元,重点支持教育负担较重的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使有限的资金用在急需。坚持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从规模增长向质量提升进行转变。投入教育扶贫资金4.36亿元着力补齐短板,夯实义教根基,改善农村牧区办学条件,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和素质教育,落实贫困家庭子女助学政策,保证贫困旗县灾后重建,促进区域、城乡和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

  四是加强教育资金使用管理。落实教育部门和学校的使用管理主体责任,明确财政部门的财政性教育投入和加强预算管理、财政监督的责任。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财政教育资金,将预算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分配进行挂钩,对绩效好的优先保障,绩效差的不安排增量或减少、暂停安排,从严控制。按照《包头市政府投资项目库管理办法》和全市教育发展规划,充实完善项目库,推进项目储备、项目评审、绩效评价和项目审价审计等管理,实现动态监管、资金整合、资源共享,提档增效,为财政加大对教育重点项目扶持,全面提升包头市教育质量及达标升级夯实基础。

  五是积极拓宽筹资渠道。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入教育,坚持面向市场、服务社会、培养更多适应地区积极建设发展的各类人才,增强教育服务创新发展能力,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深化政府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兴资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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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