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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财政局四举措保障民族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为促进包头市民族教育走上质量、效益、特色相统一的发展之路,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若干意见,包头市财政局将促进民族教育发展作为教育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2018年,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障、重点投入各类民族学校软硬件设施建设,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和少数民族学生补助标准,采取四项举措进一步提升民族特色素质教育质量。

  一是实现民族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近年来市财政大力筹措资金,提升民族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先后投入近6亿元完成包头蒙古族中学、包头市回民中学的异地迁建新建和改扩建工作。截至目前,包头市17所民族学校异地迁建、新建的12所,改扩建5所,使包头市民族学校的整体办学条件不仅优于普通学校,且处于自治区一流水平。

  二是多渠道筹集专项资金,落实民族教育专项资金逐年递增20%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2018年市财政拨付民族教育专项资金631万元,重点用于改善民族学校创客实验室建设,民族学校“双语”师资队伍培训,民族特色及现代教学设备购置,民族特色教育所需的语言文字教材和教学课件的开发建设。目前包头市有3所学校、3所幼儿园被国家、自治区评为足球特色学校,各类民族竞技活动和对外教育合作交流走在了自治区前列,民族学校民族文化传承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是提高民族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和少数民族学生助学标准。在民族学校教师工资比普通学校教师工资人均每月高150元左右的基础上,市财政局拨付资金347万元,用于民族中小学班主任职级制补贴,将民族学校班主任职级制补贴提高到普通学校的1.5倍,人均每人每月小学1200元、初中1800元。又拨付资金416万元,将少数民族寄宿生生活补助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年2700元,初中每生每年3150元,高中每生每年3600元,少数民族学生的助学金标准高于自治区标准近一倍。同时安排拨付专项资金60万元提高民族学校对寄宿生管理水平,改善寄宿生生活环境。

  四是加快发展蒙古语授课学前教育,对蒙语授课幼儿实行了三年免费学前教育政策。2018年,市财政局安排并拨付资金322万元,按照每生每年保教费3420元—4950元,生活费1350元,对705个蒙语授课幼儿实行了免费教育。合理调整了双语教学一类模式学前教育布局,充分满足了蒙古语授课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做到了不受户籍限制,确保了应入尽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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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