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
严格资金使用保民生 创新管理举措兜底线
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全力加强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注重创新,积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扶贫资金管理举措不断创新,切实增强扶贫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一、建立科学、严格、高效的管理体制。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工作规范管理的通知》(赤松财农改〔2018〕98号)、《松山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指南》,及时转发并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内政发〔2018〕21号)和赤峰市财政局、扶贫办等6部门印发的《赤峰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赤财农〔2017〕683号)。坚持做到监管结合,用管一致,立足于制度创新,坚持项目跟着规划定,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将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做到专款专用。
二、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制度。松山区财政局严格按照区扶贫办提出区本级扶贫配套资金分配方案下达资金,项目主管部门和所在乡镇根据项目预算和上级批复的实施计划组织实施。
三、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凡是使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都需将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创新“一卡通”管理举措。一是进一步简化开卡流程,将现有的“账户开设制”变更为“账户登记制”。二是全面建立查询和公开公示平台,保证受益群众及时了解补贴资金到账情况,增强补贴政策和资金发放的公开透明度,做到政策内容公开、发放环节公开、监督程序公开。三是组织开展补贴种类清理归并工作,对政策已经到期的,及时清理清除、对功能相近的,进行整合归并、对政策效果不明显的,及时协商有关部门调整完善。四是清理在金融机构滞留、尚未发放到农户手中的“死卡”,以公告形式将尚未领取银行卡的农户名单张贴至各村民小组,同时规定领取期限,限期内未领取的,由金融机构统一收回保管。
五、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按照“财政部门管资金,主管部门管项目”的原则,在资金拨付方面,松山区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年度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按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及时拨付资金,做到专项管理,封闭运行。
六、严格执行工程决算评审和竣工验收制度。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项目所在乡镇负责对资金整合项目进行决算评审和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由项目所在乡镇和项目实施单位自查验收合格后,向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再由领导小组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七、加大资金监管。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以前期核查、实地考察和抽样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扶贫资金的核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时段监管。积极推进监督前移,加强对重点部门、行业、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将扶贫资金能切实用到最迫切需要的困难群众手中。对安排到位的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扶贫资金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效益进行绩效考核,促使扶贫资金效能发挥最大化。
通过加强管理、机制创新,赤峰市松山区扶贫资金项目基本做到“申报审批公开、项目实施有序、资金管理严格”,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确保圆满完成脱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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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