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财政局积极完善本级党政机关物业费管理等三个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的意见》的决策部署,提高政务保障水平,严格控制市本级各单位物业费支出,同时健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财政配套制度,市财政局拟定了市本级党政机关物业费管理暂行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福利费开支范围三项经费管理办法。近日,市财政局组成调研组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就此三项制度进行专题调研,市委办公厅、人大、政府办公厅、政协相关人员参与座谈。
市财政局就三个办法起草的背景和依据作了解读,与会人员表示相关办法的出台对完善目前包头市经费管理、改善各单位公务出行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有着积极作用。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对相关政策措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物业费、差旅费补助标准制定、福利费计提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调研组强调,三项办法的制定,对降低各机关行政运行成本、巩固公车改革成果、保障中短途等各类公务出行有着积极作用,参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客观实际,契合工作实情,会后,市财政将仔细研究,充分借鉴与会人员提出的建议,对相关办法进行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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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