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右旗财政局
多措并举提高高利贷风险补偿工作效率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试点旗县农村牧区高利贷风险补偿金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解决牧民因病、因灾、因学、因贷款期限与畜牧业生产周期不匹配等原因产生高利贷行为的情况,为减轻牧民还贷压力、平抑牧区民间高利贷利率水平,结合新右旗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圆满完成综合治理牧区高利贷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明确责任、信息互通、确保稳定”的原则,制定了新巴尔虎右旗防范和化解民间高利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加大相关部门协调力度,做好风险防范和预警工作,依法、快速、高效开展好民间高利贷专项治理工作。
二、建立工作方案。制定了《新巴尔虎右旗农村牧区高利贷风险补偿金使用方案》,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调配合,并鉴定资金“使用协议”,根据牧民的生产周期与贷款周期不匹配的情况,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联运作用,强化支持“三农三牧”工作力度,全力压缩民间高利贷的生存空间。
三、强化工作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法,加强对牧民金融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搜集涉及民间高利贷相关情报,加大舆情监管力度,提高牧民法律意识和风险辨别能力。
四、严格监督管理。旗财政局协同旗金融工作办公室加大对“倒贷资金”的监管,对“倒贷资金”的使用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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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