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七项措施”为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保驾护航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选取项目,坚持科学、规范、合理实施项目,通过“七项措施”保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可行性、科学性,全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一、调研论证。项目村干部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反复座谈、交流、讨论,在充分走访调研的基础上,村集体依托本地资源,结合市场需求,组织村委班子反复酝酿论证,民主决策可行性、操作性较强的村集体项目,确保申报的项目符合本村发展实际。
二、审查申报。针对村级申报的项目,乡镇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深入项目实地,围绕群众议事、建设地点、建设内容、项目投资、运行管理、项目收益等方面,依次认真审查项目,好中选优、优中选良,审查通过的项目,乡镇指导村级组织制定修改实施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报县财政局综改办。
三、考察完善。责成旗县区财政局将乡镇上报的村集体项目对号入座,邀请相应的专家专业人员,深入各乡镇逐村逐项进行实地考察,综合评估,认真审核,筛选切实可行的项目推荐进入评审,并要求各乡镇在专家专业人员提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项目方案,为下一步评审做好准备工作。
四、评审选项。为了公开、公平、公正选取项目,财政局综改办聘请有资质的中介评审公司,统一组织评审。专门从专家库中挑选经济、农牧业、加工业、规划设计、市场运营等方面的专家担任评委,面对面听取项目陈述,现场参阅项目方案,当场打分择优选取项目。
五、批复实施。依据评审结果,将立项的项目汇总请示县政府批复后,各乡镇在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合作章程、签署合作协议、履行相关程序、签订建设合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要求实施项目。
六、跟踪监督。成立专项督查小组,定期、不定期深入到各乡镇项目实施地点,跟踪检查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建设质量,督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同时,各乡镇发挥乡镇财政所就近就地监督职能,随时检查监督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规范使用、项目运行及财务管理等工作。
七、考核评价。组织部牵头,财政局、经管局、各乡镇组成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考评领导小组,重点围绕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资金、档案资料、运行管理、风险防控、收益分配等内容,加强村集体项目考核评价,注重考评结果运用,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科学、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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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