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六举措”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近期,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党委、政府多次就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工作进行部署,海拉尔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特别是深入学习全市打好三大攻坚战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提升政治站位,筑牢四个意识,明确目标,细化方案,依法依规加强债务管理,全面推进政府债务化解工作。
一是大力加强组织领导。海拉尔区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府债务化解工作,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政府党组会听取工作开展情况,并通过书记专题会、区长办公会对下一步进行具体安排和部署。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研究制定《海拉尔区地方政府债务化解方案》《“十个全覆盖”工程债务化解方案》《海拉尔区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实施方案》和《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方案》,完善制度建设,确保按计划完成债务化解工作。
二是推进存量债务置换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地方政府非债券形态存量债务置换有关问题的通知》(内财预〔2017〕1132号)要求,结合债务审计核查结果,及时与债权人签署置换债券四方协议,计划在2018年6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海拉尔区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
三是财政预算资金化解举措。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出售土地、停建缓建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审定工程造价、签订分期付款协议等措施,优化支出结构,节约财政资金,提升地方政府偿债能力,逐年加大偿债资金预算安排力度。同时,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请新增债券,优先用于化解政府债务。
四是盘活政府闲置资产化解债务。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做好国有资产的登记和使用工作,盘活闲置资产,提升地方政府偿债能力。利用东海写字楼启用的契机,公开竞价处置闲置资产,计划对处置资产形成的收益全部上缴财政,用于偿还债务。
五是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手段化解措施。积极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合理区分政府性债务和企业债务,明确融资平台公司和国有企业债务化解的主体责任,通过自身收益、股权转让、资产处置、债务转移等方式,逐年化解自身债务。
六是着力规范违规举借行为。认真贯彻落实财预〔2017〕50号和财预〔2017〕87号文件精神,坚决堵住违法违规举债“后门”;防止各种形式的违法违规举借和担保行为,依法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行为。通过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契机,不断提高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有效防范区域性财政金融风险,促进海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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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5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