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助力嘎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近日,赤峰市财政局出台《扶持嘎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进一步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切实促进和规范扶持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办法》规定,绩效考评工作由市财政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主要对旗县扶持嘎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组织宣传、资金管理、项目建设、规模效益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量化指标,实施综合性考核和评价。依据“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坚持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全面考评与重点抽查、网上核实与实地考评相结合,确定量化测定分值,对试点工作进行综合客观、公正、全面评价分析。绩效考评工作以年度为周期,设定7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采取成本效益分析、公众评判等方法,通过召开座谈会、查看档案资料、进村入户调查、现场察看项目等方式进行。考虑到农村牧区经济项目效益显现的滞后性,《办法》要求,对试点工作建立持续跟踪问效制度,强化责任落实。
为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办法》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赤峰市财政下一年度选择调整重点项目和分配奖补资金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考评成绩突出的旗县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奖励,对绩效考评不合格的,将视情况申请取消其下一年度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格。
近两年,赤峰市通过大力实施嘎查村集体经济“破零递增”工程,引导嘎查村“两委”班子有效地利用当地环境资源优势,调整发展思路,积极带动当地农牧民走共同发展富裕路子,如今已经成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新“引擎”。去年,赤峰市有8个旗县区被列入自治区试点,全市共批复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288个,项目投资总额2.88亿元,其中财政奖补1.96亿元,当年见效项目131个,占项目总数的46%,预计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2000多万元。项目大致包括资源开发、服务创收、兴办实体、乡村旅游、资产盘活等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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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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