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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财政局“五个严格”加强财政预算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硬化预算约束,赛罕区财政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强财政预算管理。

  一是严格预算编制。按照“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要求,统筹各项收入,科学编制预算支出。科学设定相关标准,并结合年度项目执行情况、结余结转规模,合理安排各单位项目支出预算,保障教育、社保、就业、医疗、“三农”等民生支出,保障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各项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二是严格预算执行。严格遵守“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推行专项资金零基预算。

  三是严格预算调整和追加。部门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得变动。如遇政策性因素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需报经区人大常委会审批通过。年度预算执行中,各部门、单位因新增工作任务需增加的一般性支出,由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专项业务费中统筹解决,本级财政不予追加。因国家、自治区和呼市政策变化或发生救灾、应急及其他特殊情况确需预备费中追加支出的,各部门可专题报请分管副区长、区长阅批提出处理意见转财政局办理。区财政局不直接受理部门追加经费的申请。

  四是严格一般性支出监管。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严格办公用房管理,各单位闲置和清理的办公用房,由区政府统一调剂分配,不得擅自出租、出借。任何单位不得自行租用办公用房。对确需租赁的,必须经区政府批准。严格办公设备购置,确需购买的,严格控制标准、规格,不得超预算购置办公设备,并实行政府采购。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继续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五是严格预算监管。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加强对各单位支出预算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强化对预算执行进度的考核,建立单位预算执行进度与下一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安排挂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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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