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霍林郭勒市财政局打出“组合拳”助力扶贫攻坚
2017年,市财政局把扶贫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着力打出一套“组合拳”,用好用足各项扶贫政策,切实加大扶贫投入,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带动作用,为全市扶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精准扶贫资金300万元。计划在城市社区安排扶贫资金100万元,农村社区安排扶贫资金200万元。根据《2016—2017年度霍林郭勒市扶贫资金使用方案》的要求,涉农扶贫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2016年36户建档立卡户,51户边缘户和2017年霍林郭勒市自行识别认定的31户相对扶贫户。其中:产业扶贫135.8万元;教育扶贫18万元;健康扶贫46.2万元。同时,积极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建档立卡资金等项目和资金支持,并积极组织实施扶贫项目,加快脱贫致富步伐。2017年,累计争取扶贫资金151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0万元,建档立卡专项资金1万元。
二是撬动金融扶贫。2017年预算安排金融扶贫贷款贴息资金265万元,累计注入银行金融扶贫贷款保证金620万元,对2014—2017年金融扶贫贷款户,进行利息补贴,减轻了负担,加快了产业扶贫。截止9月底,累计发放贷款1374户(次),贷款资金8721万元,预计财政兑现贷款贴息422万元。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以“堵塞资金漏洞,规范资金使用”为重点,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行动,并取得了初步效果。截止9月底,财政局共查处“雁过拔毛”腐败问题7起,涉及财政资金109.26万元,其中:涉及改变用途的财政资金予以收回国库;涉及工程量与实际批复不符的予以行政处罚;涉及拨款进度缓慢的加快了拨款进度。同时,通过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是规范资金管理。为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扶贫资金追踪问效,坚决杜绝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擅自更改项目和变更资金用途的行为。去年6-9月份,通辽市审计局对全市2014-2016年7月底各级政府安排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安排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异地扶贫搬迁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建档立卡等扶贫专项进行审计。对审计决定存在的滞留金融富民扶贫专项22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万元,予以2017年1月拨付到位。2017年8月份,霍林郭勒市审计部门对2016年至2017年7月底扶贫资金进行专项审计。通过两次审计,财政部门也再一次梳理了扶贫专项资金,不免出现挤占、挪用,改变用途的现象发生。
通过一系列的“组合拳”,打开了扶贫预算这个“龙头”,规范了扶贫支出这个“口子”,从“大水漫灌”转向“精准滴灌”,确保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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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