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阿盟额济纳旗紧抓四项保障措施 力促嘎查集体经济发展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建立健全“旗级统一指导、部门分工协作、苏木镇统一组织,嘎查具体实施”的嘎查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机制,苏木镇成立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和督办苏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嘎查党支部书记要亲自任组长亲自抓,分管工作骨干具体抓。形成有机运行体,指导各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壮大。
民主管理,提供保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嘎查集体经济运营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嘎查集体经济各项建设和实施顺利推进。对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解决。实行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充分尊重农牧民的民主权利,发动群众、引导群众,使农牧民成为集体经济建设的主体,保障农牧民群众对集体资产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嘎查集体经济项目立项、收益分配、资金使用等所有重大事项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严格遵循“532”工作法,形成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自我服务的长效机制。
抓住机遇,积极推进。抓住国家、自治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战略机遇,积极争取政策扶持资金和采取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的方法,为项目建设提供有效资本,发挥牧民主体投资创业精神,积极引导牧民投工投劳,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推行“党员创业带富工程”,鼓励和引导有能力、有条件的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党员领办、创办集体经济项目,发挥能人效应,带动嘎查集体经济发展。加强监管,强化通报。建立嘎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监管和通报制度。制定细则,进行经常性自查自纠。实行月度通报、季度检查、半年小结、全年总结,确保运行平稳,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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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