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财政局“三机制三环节”
圆满完成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就业工作
2006年以来,赛罕区紧紧围绕国家关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统一部署,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主题,完善工作机制,严抓关键环节,做好结合文章,打造服务品牌,形成了创业担保贷款“贷得出、用得好、收得回”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格局。截至目前,赛罕区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78笔、金额5957万元,到期贷款回收率达98.9%。为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完善三个机制。一是目标保障机制。根据市里连续出台的文件,将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范围逐步从登记失业人员、复转军人、高校毕业生、本地创业的农村劳动者扩大到所有在赛罕区首次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贷款额度也由5万、8万、10万统一为10万元。二是联动协调机制。赛罕区经过多年实践及探索,建立了一整套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协调机制。劳动就业部门承担了贷款申请受理、贷前调查、贷款担保、贷后跟踪服务、贷款回收等主体业务工作;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在担保基金、贴息资金和工作经费等方面提供资金保障;金融机构在政策上确保创业担保贷款不受金融信贷规模控制,在业务上积极参与,主动简化信贷审批手续,提高担保基金担保贷款比率。三是工作落实机制。建立了担保机构,扩大了金融机构合作范围。承担创业担保贷款的金融机构由最初的一家扩大到邮政储蓄银行、内蒙古银行两家金融单位。担保基金运作日益规范。我区担保基金规模保持1100万元。
二、紧扣三个环节。一是政策宣传环节。为了使创业担保贷款真正发挥作用,达到预期目标。就业部门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条幅,在街道社区开辟宣传专栏,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宣传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组织工作人员进社区宣传;举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讲活动,现场解答创业人员提出的难点、疑点问题。通过广泛、持久、深入的宣传,使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家喻户晓、群众皆知。二是审核放贷环节。为了使创业担保贷款“用得好”,严把贷前调查准入关、反担保能力确认关和贷款审核推荐关,坚决做到创业贷款“四个杜绝、五个防范”,即杜绝不符合条件给予贷款,杜绝贷款人没有项目给予贷款,杜绝不做贷前调查、贷后管理给予贷款,杜绝利用他人名义贷款;防范放权力款、人情款、关系款、招呼款、好处款的行为。对每户贷款对象均上门核实创业者及担保人的信用状况,了解他们的资产负债、经济效益、缴纳保险等情况,客观评价经营业绩和风险程度,有效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三是贷款回收环节。对即将到期的贷款户,提前一个月发送还款通知,提前一个星期电话提醒借款人和反担保人。对逾期贷款户,通过上门追缴、代扣担保人工资、冻结资金和资产等途径,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予以催收,确保全区创业担保贷款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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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