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财政局分阶段实现教育资助全覆盖
教育资助是精准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失学,所有家庭不因学致贫返贫,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所有学生应助尽助,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在赛罕区除义务教育阶段以及中职、普高阶段学生免学费免教科书的普惠性政策外,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有以下几个方面,涵盖了从学前教育到升入大学的各个阶段。
一是学前教育阶段,2017年赛罕区财政局拨付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59万元,赛罕区28所公办及民办幼儿园的393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获得了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名幼儿每年1500元。
二是义务教育阶段,2017年赛罕区财政局拨付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牧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生活补助396.55万元,赛罕区13所农村寄宿制学校的3518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了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初中学生每人每年补助1250元。
三是高中阶段,截至2017年11月底赛罕区财政局拨付普高国家助学金540万元,高中助学金按在校生30%覆盖,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四是中职阶段,截至2017年11月底赛罕区财政局拨付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397.62万元,补助范围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拨付中职学生寄宿生生活补助121.1万元,补助标准为中职学校每生每年补助500元,高职院校中专部寄宿生住宿费每生每年补助800元。
五是考入大学阶段,2017年赛罕区财政局拨付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入学资助金354万元,补助标准为升入普通高校本科一次性资助4万元,升入专科学校一次性资助3万元,赛罕区99名城乡低保家庭子女获得了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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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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