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财政2017年1-10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盟财政系统在盟委、行署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地税部门等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紧紧围绕财政收支这个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严格财政管理。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加快支出进度。1—10月份,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6.5%(上年基数按营改增后可比口径计算);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9.2%。财政收支运行平稳,有力的促进了全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1——10月份全盟财政收入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79,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同期可比口径增加39,604万元,增长16.5%(上年基数按营改增后可比口径计算)。其中:入地方库税收收入完成172,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同比增加20,114万元,增长13.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107,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同比增加19,490万元,增长22.2%。
1.分部门收入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口径),国税部门完成61,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1%;地税部门完成121,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财政部门完成96,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
2.分地区收入情况,突泉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6,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02.2%,同比增加23,362万元,增长175.3%;科右前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5,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2.4%,同比增加3,304万元,增长15.2%;乌兰浩特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71,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4.5%,同比增加8,975万元,增长14.3%;阿尔山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9,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6.9%,同比增加525万元,增长6%;扎赉特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7,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8.5%,同比减少4,602万元,下降14.4%;科右中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3,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4.3%,同比减少2,918万元,下降17.7%。
(二)分税种税收收入情况,全口径税收收入完成459,343万元,同比增加收入34,481万元,增长8.1%。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全口径合计完成153,105万元,同比增长5%,入地方库部分合计同比下降9%。主要受“营改增”减税效应、分成比例变化和重点税源税收下降影响,入地方库部分下降较大。消费税完成128,197万元,同比增加收入1,888万元,增长1.5%,自2017年6月1日起消费税纳税期限由原来的按月缴纳变更为按次缴纳税款,9月份乌兰浩特卷烟厂按次缴纳消费税,消费税由年初以来的负增长转为小幅增长。企业所得税(全口径)完成45,944万元,同比减少收入11,828万元,下降20.5%,主要是乌兰浩特卷烟厂减收较大。个人所得税(全口径)完成31,901万元,同比增加收入11,512万元,增长56.5%。增收原因一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增收;二是科右前旗埃玛矿业刘全恕财产转让所得缴个人所得税,带动个人所得税增收4,83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八个地方性税种合计完成收入91,338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2.7%,整体增加收入24,894万元,增长37.5%。地方性税种增收最主要的因素是地税系统清缴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分别同比增收16,829万元、3,999万元。其余增收较大的税种有,房产税同比增长20.4%;城镇土地使用税增长19.9%。减收较大的税种是土地增值税,同比下降17.8%,主要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减收较大。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剔除社保基金收入)完成71,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6%,同比增加15,874万元,增长28.8%。
二、财政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912,76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1%,同比增加161,382万元,增长9.2%,支出增速高于上年同期6.3个百分点。
1.分地区支出情况,乌兰浩特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00,3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3.4%,同比增加52,432万元,增长21.2%;突泉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36,1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99.4%,同比增加36,522万元,增长18.3%;扎赉特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48,18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5.4%,同比增加52,349万元,增长17.7%;科右前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11,38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99.6%,同比增加40,714万元,增长15%;科右中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40,8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85.3%,同比增加18,432万元,增长8.3%;阿尔山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99,0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94.9%,同比减少35,240万元,下降26.2%。
2.分科目支出情况,1—10月份,全盟各级财政部门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了八项支出等重点支出,八项支出占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9.5%,增长17.1%,实现了自治区要求的八项支出合计增幅不低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的目标。支出增幅较大的项目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31,620万元,同比增加支出8,391万元,增长36.1%;农林水支出完成373,320万元,同比增加支出34,271万元,增长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10,805万元,同比增加支出21,303万元,增长7.4%。。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不含社保基金支出)完成76,5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35%,同比减少4,691万元,下降5.8%。
三、财政运行的形势和面临的困难
(一)财政收入持续增长,但存在多项一次性增收因素。今年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连续十个月平稳增长,到10月份更是创下增速新高,达到16.5%。财政收入在各项减税减费等不利因素影响下实现较高的增长,既是受全盟经济增长带动,还受多项一次性增收因素影响。今年以来,地税系统清缴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两项收入同比增加2亿元,非税收入一次性收入合计2.42亿元,其中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3,400万元管理费用,突泉县廉租住房出售收入6,000万元、以前年度行政收费9,200万元、罚没收入5,600万元。综合来看,剔除一次性因素,财政收入和上年同期相比小幅减少,这和“营改增”减税政策、非税减费政策以及部分重点行业销售环境困难的实际形势是相适应的,也和全区平均收入情况基本一致。
(二)各行业税收收入形势较前三季度有所好转。全口径税收增收的主要行业有,金融业同比增收9,399万元,增长31.4%,房地产业同比增收9,340万元,增长30.8%,以上两大行业增长主要是受经济增长拉动。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同比增收16,482万元,主要是乌兰浩特土地收购储备整理中心缴耕地占用税2.2亿元带动增收;制造业本月累计收入由前三季度的同比减收2,896万元,扭转为增收3,110万元,主要受乌兰浩特卷烟厂税收形势小幅回升影响,乌兰浩特卷烟厂累计入库税金173,515万元,同比增加收入310万元,税金微增的主要原因企业查补往期增值税款等因素;全口径税收减收的主要行业是建筑业同比减收19,905万元,下降27.5%,受年末重大项目政府集中拨款因素带动,和三季度的下降31.4%相比,降幅有所放缓。建筑业税收下滑较大的因素一是建筑业属于“营改增”行业,增值税税率较营业税降低和抵扣链条完善起到了减税效果;二是上年“营改增”前夕各地集中清理欠税,上年同期基数较大;三是个别建筑企业在企业注册所在地缴税,产生税收在注册地缴纳,未反映为我盟税收收入。综合来看,全口径税收剔除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一次性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收入较上年增长3%左右,增幅不大但好于今年前九个月。
(三)非税收入受多项减收因素影响增速放缓。1—10月份,全盟非税收入完成107,094万元,同比增收19,490万元,增长22.2%,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2.3个百分点。受减费政策(主要是2017年3月15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取消或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今年法院、检察院上划自治区管理两项因素影响,剔除突泉县缴入以前年度行政收费9,200万元,全盟1—10月份行政事业收费收入实际下降28%,剔除突泉县缴入以前年度罚没收入5,600万元,罚没收入实际下降19%。非税收入剔除各项一次性增收因素,实际呈现下降状态。
(四)旗县级财政收入困难。收入进度方面,各旗县仅突泉县、乌兰浩特市两个地区高于序时进度;收入增速方面,受上年同期收入基数较大等因素影响,科右中旗财政收入下降17.7%、扎赉特旗财政收入下降14.4%,给全盟财政收入增长带来了一定压力。
(五)财政支出增速加快,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全盟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自治区要求,全力加快支出进度,及早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同时积极对接上级部门的资金支持,1—10月份,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9.2%,增速超上年同期6.3个百分点。“民生支出”、“八项支出”、七十周年项目支出得到了有力的保障。
四、 财政预算执行需要落实的工作
(一)全力组织财政收入。积极协调、督促本地区财税部门,切实加大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缴力度,力争实现应收尽收,同时要坚决杜绝收过头税和虚收空转。进一步强化税源监控,有针对性扶持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重点税源,确保重点企业税收不下滑,对税收减少较大的建筑业等行业加强监控,确保税款不流失。
(二)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认真落实李纪恒书记“要将财政质量的提高体现在税收上”的重要要求,大力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涉税信息共享,定期组织调度分析,做到均衡入库,防止寅吃卯粮,防止财政虚胖,在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同时,不断提高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提升财政收入质量。
(三)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增加财政保障能力。各级财政部门,要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民生支出、八项支出等重点支出力度,全力做好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等一般性支出,合理安排和调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工作保障,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各项目主管部门要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充分做好涉及“八项支出”的项目前期准备,尤其是对中央及自治区重大项目,要尽快制定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及早向财政部门提交项目用款计划和支付申请;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跟踪项目进展,指导督促各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及时申报用款计划,确保及时拨付资金,加快支出进度。
(五)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文件要求,及时盘活各类结余结转资金,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增加资金有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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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