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财政局“三步走”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财政系统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呼市财政局积极贯彻《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呼政办发[2016]44号)文件精神,“三步走”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第一,及时建立本部门工作实施细则。依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呼政办法【2016】44号)要求,结合财政监管职能,呼市财政局2017年1月下发了《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呼财办税【2017】1号)并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第二,及时上传“一单两库”数据。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呼市财政局及时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同时在平台的市场主体库中分拣出我局的市场主体,并及时对我局数据信息进行更新,完善。
第三,及时下达检查任务。为避免抽取检查任务后,检查人员与检查时间不能按计划及时到位实施,呼市财政局对随机抽查任务的时间采取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适时安排。于2017年10月份下旬下达了随机抽查任务,并按照系统要求实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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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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