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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阿旗财政局积极落实玉米生产者补贴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玉米生产者补贴工作,加快补贴资金发放进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玉米生产者补贴工作的通知》(内财贸[2017]133号)文件精神及市工作方案部署,赤峰市阿旗财政局严格执行补贴政策,进一步明确补贴对象、标准和工作程序,确保这次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一、补贴面积。补贴面积必须是合法的玉米种植面积。补贴面积应以农业、统计部门认定的2016年种植面积为基准,2017年新增加的种植面积,不予补贴。

  二、补贴标准。根据市核定下达的补贴资金额度,依据旗农业、统计部门提供的补贴面积测算确定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不宜过高,避免向玉米种植者传到不正确的市场信息和政府调控目标。

  三、申报、核查、公示、汇总。玉米生产者播种结束后,要认真做好玉米生产者补贴的申报、核查、公示、汇总工作。审核公示后汇总的补贴面积经旗政府认定,并以此作为发放补贴依据。

  四、专户管理,规范发放,严格检查。玉米生产者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金专户管理,与专户内其他补助资金分账核算,单独反映。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给玉米生产者。补贴操作坚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好政策要求,切实保障农牧民的合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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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