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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础谋发展,凝心聚力惠民生——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右旗财政运行情况调研

  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新右旗财政局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履行财政各项工作职能,呈现出财政收支规模继续扩大,整体实力显著增强,民生福祉全面改善,重点改革实现突破的良好发展态势,为“十三五”顺利开局奠定了坚实的财力基础。

  一、取得的工作成效

  (一)努力谋发展促增收,财政实力显著增强。牢牢抓住“组织收入”核心,主动与税务部门协调配合,强化征管手段,完善征管措施,圆满完成年度收入任务。2016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2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83%,同比增加3,795万元,增长7.38%;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财政保障能力逐步增强。2016年全旗财政总支出完成120,169万元,同比增加3,772万元,增长3.24%,其中:2016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8,563万元,同比增加3,728万元,增长3.25%。

  (二)公共财政特色突显,支持经济发展后劲十足。注重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争取政策和项目支持,力求在优化支出结构,项目资金整合利用上取得突破,更好地为全旗经济发展服务。一是重视和强化项目申报工作。组织申报2016年现代肉羊、合作社建设、科技推广、博物馆免费开放、中小企业发展以及第三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共计14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490万元;二是将“十个全覆盖”工程、“一事一议”奖补项目以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相互融合、整体推进,牧区面貌焕然一新,牧民群众普遍受益。2016年“十个全覆盖”工程已完成投资34,344.65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677.47万元,旗本级配套32,667.18万元;“一事一议”项目总投资1,125.6万元,共建项目22项,其中:机井项目10项、环卫设施项目7项、嘎查活动室建设项目1项,文化广场建设项目1项、院墙项目1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2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总投资1,260万元,新建养殖小区8137.5平方米和饲料地300亩、完成治沙0.5万亩、改良草场0.8万亩;三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尤其是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控力度,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取得较好效果。2016年,我旗“三公”经费支出1,253万元,同比减少70万元,下降5.29%;

  (三)强化惠民政策落实,民生福祉显著改善。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原则,围绕“扩面、提标、增量”的总体思路,将更多的资金倾斜于民生事业发展。一是全力以赴“保工资”。2016年全年工资性支出完成37,90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31.97%,并及时兑现了当年调资政策,有效维护了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二是持续关注弱势群体生活。2016年累计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87万元,同比增加2,194万元,增长15.1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完成8,444万元,同比增加1,982万元,增长30.67%,教育支出10,414万元,同比增加409万元,增长4.09%,其中:发放城镇低保947.44万元,惠及10734户、16370人次;农村低保395.06万元,惠及12249户、18442人次;发放燃煤补贴89.4万元、发放“三无”、“五保”、“孤儿”等补贴资金97.17万元、统计报销2016年全旗干部职工转院旅费179.7万元。2016年11月起为全旗671名合同制人员缴纳“五险一金”,月增加财政支出52.92万元。深入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全年安置300户居民;三是扎实推进精准扶贫政策。将更多地财力倾斜于支持扶贫事业,强化扶贫专项资金精准投入。2016年拨付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三到村三到户”项目专项449.5万元。拨付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378.45万元,全旗建档立卡贫困户55户、138人,同步搬迁237人受益;四是积极落实惠农惠牧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2016年累计发放补贴资金4,981.66万元,共涉及34类46项补贴,累计受益41958人(户)次。累计拨付抗旱专项资金4,639万元。

  (四)围绕资金使用推进改革,财政运行制度明显完善。2016年财政继续加强基础工作,深化部门预算制度改革,推进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同时深入实施政府采购改革及农村牧区综合改革,惠农惠牧补贴通过“一卡通”实现快速、简捷、高效发放,加强“金财工程”网络平台建设,使财政运行更趋于完善。一是加快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完成了旗本级和全旗全部预算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公开率达到100%;二是清理财政结转结余资金16,314万元、预算单位暂付款1,330万元;三是公车改革,国有资产大清查工作顺利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实现“采管分离”,财政管理工作更进一步;四是组织全旗115名财会人员参加全市新《预算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培训班,组织16名财会人员参加会计从业资格和专业资格相关考试,切实提高了会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和持证上岗意识;五是2016年开展了财政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非税收入执收情况和奖金津贴发放情况专项检查4次,涉及检查资金3,636.26万元,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管职能,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五)立足长远突出实效,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以“两学一做”教育为契机,采取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促进机关建设上台阶。一是2016年以来党支部组织各类集中学习40余次,专题党课教育4次,围绕十八届六中全会、各级党代会精神召开专题研讨会5次,党撰写心得体会20份、制作党建、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展板7个,党员干部学习参与率达到100%;二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两个条例”,修订和完善各项廉政建设制度。全部党员围绕思想工作实际进行了承诺,同时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党员干部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三是扎实推进与呼伦社区、青格乐嘎查的结对共建工作。全年共走访贫困党员、贫困户9次,送去17,000元的慰问金和生活必需品;四是每周一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每周五开设“道德讲堂”,财政干部争先创优意识显著增强;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级主办的业务培训20余次、文体娱乐活动10余次、各类扶贫帮困活动9次、上报财政动态简报463条。近三年信息工作一直名列全旗前列,在全市财政系统第八届乒乓球比赛中获得男子单打冠军。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财源建设滞后,财政收入增速缓慢,支出规模大且增长较快。近几年,随着全旗经济迅速发展,地方财政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但我旗两大支柱产业为“原油”和“有色金属开采”,属于“资源型”产业,财源总量有限,且结构单一、稳定性又差,收入结构不尽合理、质量较差,加之后续财源匮乏,导致财政收入规模逐年变小,增收形势不乐观。相对于过高的财政支出进度,财政收入增长并不多,支出范围逐年扩大,支出标准不断提高,导致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增收减支压力有增无减。

  (二)债务负担沉重,财政潜在风险巨大。目前我旗债务系统中的债务是98,916.34万元,接近债务警戒线,相当于2017年全年的可用财力。这些债务早已到期或即将到期,尤其在在经济下行、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多重压力下,仅靠地方财力消化存量债务,已远远超出财政承受极限,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三)旗级可支配财力有限,财政保障压力有增无减。近两年全旗财力增长一直缓慢,除税收收入减少以外,税收分成上缴比例较大,上级补助基数较少也是财力短缺的一个重要因素。以2016年预算草案为例,全年一般预算可支配财力为81,450万元,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为24,115万元,而全旗工资性需求达到43,293万元,占财力的53.15%,加之财政供养人口居高不下,民生事业提标扩面,重点工程旗级配套等刚性支出逐年增多,社会保障和财政配套任务加重,财政保障压力日益加剧。

  (四)财政综合业务管理不够精细规范,有待完善提高。由于我旗财政工作基础较为薄弱,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显现不少亟待解决的难题和不足。例如: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够精细,预算约束力有待提升;由于财力原因很多民生项目未能列入当年预算,预算追加的项目较多;由于人员编制十分紧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苏木镇财政体制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等财政综合改革深入推进难度很大。同时存在部分项目推进不力的情况,如PPP项目的推行,我旗虽有11个项目进入自治区财政厅PPP项目库,但前期及基础工作薄弱,无法支撑项目推进,且因PPP作为新型投融资模式,业务复杂,专业要求相对较高。

  三、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狠抓财源建设,确保完成年度预算任务。认真落实综合治税工作,把组织财政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完善征管措施,提高征管效率;着重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的动态监管,千方百计堵塞税源漏洞,最大限度挖掘税源潜力,做到应收尽收。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保持在6%以内。

  (二)优化财政支出,有效保障重点支出。统筹和集中有限的财力,继续向民生和公共领域倾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把“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摆在首要位置,确保人员工资按时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指导、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支出进度,提升部门预算执行率;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公务用车制度等重点改革刚性支出需要。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加大民生资金投入,加强民生资金监管,着力补齐民生短板。稳步实施新一轮草原奖补政策;重点支持教育医疗、科技文化、节能环保、保障性住房、精准扶贫等民生事业,确保社会各项事业均衡发展。

  (四)深化财政改革,继续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积极向上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努力增加地方可用财力,有效缓解财政困难;规范部门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加强存量资金管理,严格清理暂付款,加快推进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约束力和严肃性;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探索和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以及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逐步规范政府举借行为,严格落实偿债责任和途径,建立完善债务风险预警和化解机制,有效防范财政风险。认真贯彻落实人大《监督法》和新《预算法》,开展各类专项资金特别是民生资金的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有效。继续加强会计监督、规范预算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资产处置等行为。

  (五)狠抓自身建设,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持“四个服从”,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强化党章党规以及《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制度约束。坚持思想理论武装,严明各项财经纪律,强化财政内控机制建设,增强对财政权力运行的规范与制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围绕促进机关建设,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考勤和督查,提升财政干部履职尽责能力,优化机关服务效能和质量,培养和造就一支廉洁自律、务实高效、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财政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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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