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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三措施统筹推进低保城乡统筹试点工作

  一是继续完善低保家庭认定办法。开展低保城乡统筹一定要注意依法行政、依规行政。认定办法是精准识别低保家庭、推进低保城乡统筹最重要的基础工作,锡林郭勒盟行署印发的《低保家庭认定实施意见》对相应条件进行细化和量化,各旗县市(区)在制定和出台当地《认定实施办法》时要依据政策、规定进行量化和细化,完善低保家庭认定指标体系,以家庭户籍、收入、财产作为主要指标,根据实际适当考虑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认定,并随着低保家庭认定工作的深入开展,应按具体情况适时科学调整一些动态指标,进一步完善认定办法。

  二是充分发挥一门受理平台作用。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一门受理平台是申请城乡低保的第一窗口,要不断充实和完善服务内容。要制定并上墙明显的服务指南,包括:申请项目、怎样申请、带什么材料、那个柜台受理、责任人是谁、联系方式等,一条一条清晰简单,不要繁杂,方便群众。要不断充实和完善服务内容,申请救助除了规程中要求的必要材料,不得随意增加内容和附加条件,该由民政部门自己解决的事情决不能让群众来自己提供。

  三是不断强化低保家庭补差发放。低保资金补差式发放是低保城乡统筹试点工作的一项内容,更是做好此项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对拟纳入低保家庭,要充分发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作用,对家庭户籍、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精准核实,在救助对象家庭收入和财产测算的量化和细化水平上要进一步提升,杜绝减少工作程序、政策保、错保等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是着力强化基层工作经办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救助队伍的培训,特别是要加大苏木乡镇民政助理培训,提高基层一线队伍工作能力和对政策的熟悉度。并探索推行依托第三方购买服务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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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