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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开发区财审局 “四举措”保障资金支付安全

  为保障资金支付安全,开发区财审局重新修订和完善《支付中心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度,围绕财政资金拨付、等重要环节,重新梳理支付中心职责、岗位职责及防控风险点,对关键岗位的办事程序、步骤、环节、审批权限和时限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形成相互制约和有效的权力监督。

  一是在制度上规范。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审核、复核、支付、会计核算、信息管理等工作环节的相互制约监督机制,为各项资金的支付设置了层层风险“防护网”,整章建制后,狠抓制度的落实,强化日常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在资金拨付上,严格遵守申请、审批、拨款、复核的操作程序。

  二是在岗位上控制。按照“管好每一分钱,拨好每一笔款,记好每一笔账,确保财政资金万无一失的目标要求,对支付中心人员合理统筹分工,确定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从岗位设置和人员分工上实行互相牵制,对各岗位资金业务实行交叉复核,业务人员定期内部轮岗,保证办理财政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形成规范的内部制衡机制。

  三是在内控上防范。对指标接收、计划下达、支付审核、账户管理、统付工资以及相关会计核算等可能存在风险的环节进行梳理,全面掌握其中的制度风险、廉政风险、外部风险,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操作规程,使业务规程和防控措施有机结合。

  四是在关键上排查。每年进行廉政风险和支付中心资金支付情况自查,包括对廉政风险防控与内部操作规程贯彻情况的检查,重点权力事项与重点岗位人员的检查,以及账户管理、支付管理、会计核算等业务的检查,找缺点、堵漏洞、排隐患,让支付中心各项业务与操作规程更趋合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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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