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财政局严格执行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积极落实国家降费减负政策
为贯彻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通知》(内财非税[2017]143号)精神,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严格落实国家相关降费减负政策的相关要求,赛罕区财政局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等政策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征管行为。
一是全面清理规范收费项目。以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为目标,清理整顿收费项目,对近两年的区本级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全面清查,并按照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发布的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收费目录,严格落实国家相关降费减负政策,逐步规范政府分配秩序,理顺税费关系。
二是严肃查处问题。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进行监管,对发现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及未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的,要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公开曝光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今后,在相关降费减负政策文件出台后,各执收单位对因收文时间滞后等原因导致多收的,应按规定程序将收费退付缴款人。比如环境检测费、水利勘测费等均符合市场化运作机制而将其由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对于需要保留的收费项目,严格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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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