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盟五原县制定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选取“十道程序”
为确保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可行性,确保项目选取规范、结果公正,五原县财政局根据上级精神,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了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选取“十道程序”。一是村级推选。乡镇指导村级组织做好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考察工作,村委班子反复酝酿推选符合本村实际的发展项目。二是村级论证。村级组织召开村委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和全体村民大会,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讨论发展项目的可行性,民主决策发展项目。三是乡镇审查。乡镇负责审查项目并指导村级组织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四是乡镇申报。乡镇以村为单位分项目将实施方案和可行性报告上报县财政局。五是财政考察。县财政局逐村逐项进行实地考察,初步筛选可行项目。六是镇村完善。乡镇在县财政局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初步筛选项目方案和可行性报告,由乡镇政府正式行文上报。七是财政初审。县财政局对乡镇进一步完善的初步选出的项目进行集体研讨,综合评估,认真审核,好中选优,选中的项目推荐进入评审。八是专家评审。县财政局邀请相关单位及专家担任评委,召开评审会,现场听取项目相关人员的项目陈述,评委现场打分,择优选取项目纳入项目库。九是项目批复。县财政局根据项目资金规模、项目库项目排序和全县总体规划确立支持项目方案,报经政府批准后批复各乡镇。十是项目实施。项目批复后,各乡镇按要求及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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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