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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锡盟西苏旗出台八项卫生医疗扶贫措施 提升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力度

  一是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给予财政补贴。对符合政策规定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由财政承担,使贫困人口医疗保障达到全覆盖。

  二是在旗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实行免费治疗。参合的贫困人口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比例完成直接结算后,剩余自付部分由旗财政给予全部支付。

  三是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医疗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旗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看病,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年度内在同级别医疗机构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取消起付线。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慢性病、地方病按80%报销,特殊病按90%报销。

  四是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医疗门诊统筹封顶线。将该旗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部分慢性病、地方病门诊补偿封顶线由盟级规定的2000元提高到5000元,部分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封顶线由盟级规定的5000元提高到10000元。

  五是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50%,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

  六是取消病残儿童及重度残疾人报销起付线。病残儿童及重度残疾人在旗级或苏木镇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取消起付线,直接按比例报销。

  七是加强残疾人康复保障力度。将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给予保障。

  八是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一级、二级、三级智力残疾人等一系列贫困人口开通“绿色通道”救治,即先检查、先诊断、先抢救治疗,后办入院手续和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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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