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市财政局积极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
近日,阿尔山市财政局根据兴安盟财政局年度考核安排,以财政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法制化为目标,积极行动部署,认真落实兴安盟财政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考核内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局领导班子变动情况,调整了“两依”工作领导小组,由新任局长担任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统一安排部署“两依”工作,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机制。
二是贯彻民主决策。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议的原则,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确保事前和事后监督到位,从源头预防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发生。
四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梳理行政权力,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划清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职责,对各项考核指标逐一安排到各相关部门,明确每个部门做什么、怎么做等常见问题,避免工作之间出现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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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