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盟财政局大力支持支持开展助保金贷款业务 服务企业发展
2016年,锡盟财政局积极支持经信委、审计局、金融办、法制办、银监局等部门积极开展助保金贷款业务,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资金来源。一是配合盟经信委提请行署印发了《锡林郭勒盟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工作实施方案》和《锡林郭勒盟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在业务范畴、管理机构、合作银行、助保金池管理、贷款对象与条件、贷款额度、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操作流程、代偿程序、贷后管理、合作终止等事宜做出了具体规定。二是与多家银行对接洽谈,进行对比分析,与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开展合作,签定了合作协议。三是注入政府风险补偿抵押金。盟旗两级财政注入政府风险补偿抵押金7160.5万元,争取到自治区引导资金3120万元,并全额注入合作银行的专用账户。四是开展“助保金贷款”业务。盟旗两级管理办公室会同合作银行对34户入群企业开展了考察审核工作,为16户企业发放助保金贷款9500万元,其中2户为信用贷款。
今年,锡盟财政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助保金贷款业务。一是稳步扩大助保金贷款融资规模。总结助保金贷款工作经验,加深与合作银行的合作,完善合作银行进入和退出机制,适当增加单笔贷款额度,探索其它抵(质)押形式,2017年力争为中小微企业发放助保金贷款2亿元,并逐年增加。二是扩大助保金贷款业务覆盖面。用工作业绩激发尚未注入风险补偿抵押金的旗县纳入盟级统筹助保金贷款业务范畴的信心和决心,力争三年内助保金贷款业务覆盖全盟100%的旗县市(区)。三是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助保金贷款业务进行全面风险评估,政银企三方定期分析、定期总结,及时发现潜在风险,针对性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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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