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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再出惠民新政策 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

  为切实惠及民生,倡导低碳出行,日前,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对购车日期在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减按7.5%征收车辆购置税。具体包括:排量在1.6升以下,额定载客不超过九人的合格证中车辆型号代号为“7”的国产轿车、车辆型号代号为“6”的国产乘用车;符合前述条件并且额定载质量小于载客人数和65KG的乘积的类型代号为“5”的国产专用乘用车。进口乘用车参照国产同类型车参数认定也可享受减征车购税的优惠。购车日期的认定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转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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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