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三个”底线 促进“五化”协同——去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财政工作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2016年,面对经济持续下行、历史罕见旱灾侵袭的双重压力,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全市第四次党会议精神,紧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稳增长、扩投资,调结构、促转型,强基础、增后劲,全市经济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良好势头。在此基础上,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服务大局、认真履职尽责,坚守“三个”底线,促进“五化”协同,财政改革发展实现新突破,全市财政收支水平再创历史新高,财政工作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6.03亿元,完成自治区确定的收入考核目标任务,同比增加2.69亿元,增长2.61%,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0.5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9.53亿元,同比增加3.28亿元,增长4.30%,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5.01%;非税收入完成26.50亿元,同比减少0.59元,下降2.1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24.9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首次突破400亿元,达到414.69亿元,同比增加40.15亿元,增长10.57%。
——坚守发展和生态底线,保证财政收支实现平稳增长。认真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积极落实“三去一降一补”工作,有效促进经济增长。投入9.83亿元,用于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中小企业和商贸旅游业发展;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认真落实落实国家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降低社保费征收率;积极推进国有林区、林场改革,落实国有重点林区“三供一业”改革亏损补贴和工资补助2.22亿元;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全市节能环保支出13.76亿元,增长11.60%,实施污染防治、自然生态和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退牧还草工程,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争取呼伦湖流域综合治理上级专项补助5.6亿元,全面推进项目实施;自治区财政投入22.04亿元,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通过PPP方式融资30亿元,实施嘎查村(场)街巷硬化工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投资79.2亿元,实施农牧林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基础设施改造等项目建设。经济实现平稳增长,为保证财政收入增长奠定基础。在此基础上,积极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财政收入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门听取组织收入工作汇报,制定具体征收措施。市财政税务部门相互协调,建立综合治税联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税收预测和税源分析,着力挖掘征收潜力,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在煤炭、电力、石油等重点行业和骨干税源企业纳税额下降的情况下,税收收入实现增长,带动财政收入圆满完成自治区考核目标任务。
——坚守民生底线,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认真落实“三保”工作任务,全力促进“五化”协调发展。继续深化预算改革,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全年全市“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0.85%,腾出财力投入民生。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民生支出309.48亿元,同比增加30.72亿元,增长11.0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4.63%,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达到92.37亿元,退休费、城乡低保和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普遍提高。教育支出50.47亿元,增长5.89.%。医疗卫生支出30.92亿元,增长11.61%。财政投入农林水事务支出29.01亿元,用于农业生产资料补贴、草原生态奖补、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市财政支出扶贫专项资金5.88亿元,市本级财政通过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投入扶贫6500万元,有利保障精准脱贫工作开展。改革农业补贴方式,实施大豆、玉米目标价格补贴,共计发放补贴23.74亿元,有利促进农民直接增收。财政投入救灾资金2.91亿元,通过融资3亿元,直接用于受特大旱灾影响农牧民生产生活补助。各级财政投入住房保障支出27.04亿元,同比增加8.80亿元,增长48.26%;通过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方式融资74.83亿元,专项用于旗市区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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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8日